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推免拟接收人数 |
学位类型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4 |
学术学位 |
020204 |
金融学 |
9 |
学术学位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5 |
学术学位 |
020207 |
劳动经济学 |
6 |
学术学位 |
025100 |
金融 |
50 |
专业学位 |
120201 |
会计学 |
6 |
学术学位 |
120202 |
企业管理 |
8 |
学术学位 |
125300 |
会计 |
50 |
专业学位 |
注:拟接收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形式及平台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双机位”线上面试。选用“腾讯会议”作为主平台,“钉钉会议”为备用平台。“腾讯会议”和“钉钉会议”软件使用方法见该软件官方网站。
1.腾讯会议
腾讯会议下载网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
腾讯视频会议操作手册:
(https://meeting.tencent.com/support.html)
腾讯视频常见问题解答:
(https://support.qq.com/products/42324)
2.钉钉会议
钉钉下载地址:(http://suo.im/679oYG)
钉钉使用手册:(https://nh.dingtalk.com/)
三、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预报名
申请人于2023年9月22日12:00前,登录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预推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具体网址、流程及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预推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并在9月22日16:00前,将本人以下材料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提交到https://9kapp.com/fg/x/upload?st=CLKTKxIGHnLGGdNE,等待学院审查。同时加入推免复试QQ群,群号:834763403。
1.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情见附件2。考生本人须提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以下简称《考场规则》),详情见附件3。知悉关于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在签字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二)考前准备
1.请考生对照《考场规则》,备妥并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软件和网络。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参加模拟演练,熟悉复试全流程和复试软件平台,检测设备和环境是否满足复试要求,从而确保复试顺利开展。如模拟演练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及时与学院沟通。
2.准备考试用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三)复试流程
1.候考:面试当天,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软件平台,进入考场,按照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等待面试。
2.入场:考生接受工作人员邀请进入复试环节、设置双机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测试音视频效果。
(1)身份审查核验
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面试室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身份核验。
(2)复试环境查验
入场后需根据考官指示,缓慢、平稳地360度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
(3)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在面试室工作人员的指令下展示随身物品,除了本场复试规定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禁止,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宣读考前承诺
考生在面试室工作人员的指令下宣读白板上的《考前承诺》(无需自行准备),内容如下: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本人郑重承诺: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录制、泄露、传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违反,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线上面试:复试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线上面试,复试结束,考生离场。
(四)复试日程
1.模拟演练时间:2023年9月25日
2.正式复试时间:2023年9月26日
3.复试分组及安排将在推免复试QQ群(群号:834763403)发布,请尽快加入推免复试QQ群。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所有类别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3. 推免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4.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
五、其他
1. 未及时在我校“预推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仍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我院。我院将根据已拟录取情况和生源质量,决定是否组织第二轮复试。如组织,第二轮复试相关安排另行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通知。
2. 若国家或学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经济与管理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联系咨询方式:东师经管推免接收复试咨询,QQ群号:834763403
联系人:荣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7675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wanggw035@nenu.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