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服务保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
2.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和《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 组织成立服务保障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技术支持、模拟演练、沟通协调、疫情防控等复试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1. 普通计划
专业(方向)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招生 人数 |
复试 比例 |
复试 分数线 |
备注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2 |
120% |
348/49/74 |
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22 |
120% |
348/49/74 |
025100 |
金融 |
82 |
120% |
348/49/74 |
120200 |
工商管理 |
01会计学 |
2 |
120% |
341/48/72 |
02企业管理 |
1 |
120% |
341/48/72 |
125100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77 |
120% |
170/42/84 |
125300 |
会计 |
77 |
120% |
219/46/92 |
2. “单独考试”及专项计划
类型 |
招生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少民计划 |
24 |
执行学校划定的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
招生计划 单列 |
士兵计划 |
2 |
四、复试方式、成绩计算办法
1. 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通过统一的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双机位”线上面试,具体要求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以下简称《考生须知》)。
(2)面试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200分。
综合能力面试涵括《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对专业学位考生重点考查其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在面试中对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专业(方向)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复试科目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经济思想史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发展经济学 |
025100 |
金融 |
公司金融 |
120200 |
工商管理 |
01会计学 |
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
02企业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
125100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综合能力面试 |
125300 |
会计 |
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 |
(3)报考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线上面试,满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复试成绩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仅限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3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参见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络远程复试流程通知,另行公布。
六、调剂复试
参见经济与管理学院调剂工作办法http://bs.nenu.edu.cn/info/1383/3635.htm。
七、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一)考生须将资格审查所有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压缩文件按照“专业-姓名”规则命名,按照下表规定时间发送到各专业指定邮箱,如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考生应及时与各专业联系老师沟通,根据学院具体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
联系老师及联系电话 |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邮箱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3月23日 |
王老师,0431-84537675 |
wangjm150@nenu.edu.cn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3月26日 |
025100 |
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 |
3月26日 |
120200 |
工商管理 |
01会计学 |
3月23日 |
02企业管理 |
125100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 |
3月23日 |
王老师,0431-84537677 |
mba@nenu.edu.cn |
125300 |
会计(全日制专业硕士) |
3月26日 |
陆老师,0431-84537677 |
lusr505@nenu.edu.cn |
(二)具体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1. 已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等东北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本人签字确认的《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文件按照“专业-姓名-CNS”规则命名。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文件按照“专业-姓名-SFZ”规则命名。
3.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电子版文件按照“专业-姓名-ZKZ”规则命名。
4. 学籍学历证明,电子版文件按照“专业-姓名-XJXL”规则命名。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注册在籍学生证。
(2)往届毕业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结业)证书。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交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考籍所在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5)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6)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成绩证明,电子版文件按照“专业-姓名-CJD”规则命名。
(1)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2)高职高专毕业和本科结业考生还须提交外国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6. 其他,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电子版文件按照“专业-姓名-QT”规则命名。
考生应确保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身份真实且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东北师范大学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7675/7677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096,电子邮箱:zhaojl290@nenu.edu.cn
九、其他
1. 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2. 学院将在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 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