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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选聘辅导员助理的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05 点击数: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提升学生培养实效,推动学院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开展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

一、选聘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修业年限内非毕业年级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无挂科情况;

4.工作勤奋,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曾任主要学生干部;

6.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党团建设、教育培养等日常事务工作;

2.做好思想引领,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思想品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校院文件精神解读等日常教育工作;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干部选拔、培养,指导学生干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实践活动;

4.关心、关爱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5.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辅导员派发的工作任务。

四、名额及待遇

根据学生工作需要选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薪资待遇。

五、选聘程序

1.报名

学生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0日前发送至zhaoxy100@nenu.edu.cn

2.初审

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初选,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基本礼仪、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办公能力、工作态度与责任心、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选。

六、聘期及考核

1.所有聘用人员聘期1年(试用期一个月),由学院统一调配管理;

2.聘期中,由学院统一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考核合格者发放聘书,考核优秀者授予“优秀辅导员助理”荣誉称号。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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