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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各位导师、博士生: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的规定》等相关要求,拟于20219月底进行2021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具体时间、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请导师与博士生提前做好开题报告准备。

开题报告主要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

(一)申请条件

1.在充分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学位论文选题;

2.完成并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

审查内容

1.通过审查选题,考察其学科属性和研究方向;

2.通过审查文献综述报告,考察学位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

3.通过审查学位论文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考察论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4.通过审查论文的研究设计,考察学位论文研究的难点和可行性。

)审查程序

1.开题报告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2.开题报告审查时间每人不少于40分钟。开题报告包括博士生陈述和委员评议两部分。

结果处理

1.由审查小组集体评议,以投票方式做出合格和不合格类结论。合格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中期审查阶段;不合格者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在学位论文正式撰写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改变,须重新进行开题审查;

2《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备案,开题报告结束后两周内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对开题报告审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报研究生院审查。

请符合相关规定,欲开题的博士生于2021922日下班前,与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荣丽敏老师联系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将根据报名情况组建开题报告专家组,请大家谅解!)。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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