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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4-03 点击数:

一、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专业需求

专业(研究方向)

代码及名称

拟接收

人数

调剂复试比例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

020204 金融学

5

400%

2023460时开放,持续开放12小时

020205 产业经济学

2

600%

020207 劳动经济学

2

600%

120201 会计学

1

800%

120202 企业管理

2

600%


、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即考生初试科目应为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303数学(三)

4.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  其他要求

专业(研究方向)

代码及名称

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要求

020204 金融学

接收一志愿报考0202应用经济学的考生调剂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7 劳动经济学

120201 会计学

接收一志愿报考120201会计学的考生调剂

120202 企业管理

接收一志愿报考120202企业管理的考生调剂

 

四、复试

1.系统开放申请时间截止后 5 小时内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应在 1 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拒绝参加复试。

2.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3.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参见《实施细则》。

4.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另行公布。

复试环节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498:00-8:30

经济与管理学院三楼301教室

专业课测试

4910:0011:30

301教室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面试

4913:0019:00

301教室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五、拟录取

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取消待录取资格。考生应慎重回复确认待录取,一经确认不予解除。


六、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方式0431-84537675/7677

本单位监督举报方式0431-84536213,电子邮箱:wanggw035@nenu.edu.cn


七、其他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不受理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

2.我校少民计划” “士兵计划” “单独考试不接收调剂

3.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须经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按照本办法参加调剂复试。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规定:“加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如有符合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 2023 4 6 日中午 12:00 之前发送邮件告知(liuy0217@nenu.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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